低碳经济发展是对政府的挑战。无论最初提出低碳经济的英国也好、美国也好,政府都对本国发展低碳经济进行了详尽的部署。中国要在发展低碳经济上赢得先机,也需要政府尽快做出反应,从全局的角度认真规划和并建立低碳经济的政府管理体制。
1. 制定低碳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发展低碳经济首先需要政府制定一个中长期规划,规定国内低碳相关标准、技术和管理程序,使得低碳经济发展和相关改革能够按照既定目标循序渐进地推行下去。2009年,美国奥巴马政府加强了低碳经济发展的相关计划和实施,明确将通过相关法律保护美国由于依赖外国石油和气候变化造成的不稳定影响带来的严重的经济和战略风险。其重点是转变能源战略和能源利用方式,通过每10年投资1500亿美元,使美国逐步转向低碳经济。英国作为最早提出“低碳经济”也提出保障能源安全利用其自身能源基础设施更新的机遇和低碳技术领域的优势,提高经济效益和活力,占领未来的低碳技术和产品市场,赢得国际政治主动权并增强其国际影响力。欧盟其他国家以及日本等世界主要发达经济体,也基于各自在能源、环境、产业、政治等方面的优势及其全球战略,加强了低碳经济在各个领域的相关规划。中国应将低碳经济纳入“十二五”规划,并制定专项规划,立足于基本国情,顺应世界发展趋势,把低碳经济作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搭建低碳经济的政策框架和制度框架。从中国的现实情况看,应权衡经济发展与气候保护、近期和远期目标,处理好利用战略机遇期实现重化工业阶段的跨越与低碳转型的关系,充分考虑碳减排、能源安全、环境保护的协同效应,有效降低减排成本。一方面,充分利用目前国内外相对较好的资源能源条件加速完成重化工业化的主要任务;另一方面,利用低碳商机,提高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和低碳技术与产品的竞争力,最大限度地以低成本的清洁增长方式和现实的低碳技术实现阶段跨越,减少潜在的碳排放锁定效应的影响。
2. 将低碳经济纳入政绩考核体系
中国已向世界承诺二氧化碳的排放控制标准,但从本国实际情况看,还需要将低碳经济进一步量化,并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体系。由于现行财政体制和政绩考核体制的双重约束,地方政府往往倾向于发展最能够增加GDP总量的重化工业,这与发展低碳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为此,中国需要将低碳经济发展的相关指标分解到各个省份,再由各个省份逐级分解到各个辖区,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目标作为地方各级政府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的重要依据。应鼓励一些地区先行探索建立“低碳化”生产的标准和制度,试行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政绩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