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转型是我们在2003年SARS危机期间提出的一个概念,近七八年来成为理论界的共识,也成为新时期行政体制改革的主线。回过头来看,政府转型的提出是对第二次转型比较早的探索。也就是说,对第二次转型的探索,是从对经济建设型政府的再认识开始的。
1. SARS危机集中暴露了经济建设型政府的矛盾
2003年的SARS危机给中国发展方式敲响最大的警钟,就是经济建设型政府已经难以为继。当时对经济建设型政府的认识可以归结为四个方面:
(1)比照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经济建设型政府是一个进步。经济建设型政府的形成,是对“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历史性超越,对中国推动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发挥了历史性的作用。
(2)政府长期作为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起主导作用,这种模式难以为继。主要表现在政府主导的经济运行机制已经弊多利少,难以为继。在SARS危机前的经济过热中,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引发的资源环境矛盾突出、产业结构扭曲、产能过剩等问题都已经比较充分地暴露出来。
(3)不恰当地把本应由政府或政府为主提供的某些公共产品推向市场,推向社会。例如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还有一些退步,这是SARS危机中比较被动的直接原因。
(4)企业已成为发展的主体力量,改变经济建设型政府的时机已经成熟。民营经济已成为经济建设和容纳社会就业的主力军和生力军,这为政府从直接办企业、搞投资建设中退出提供了基础条件。
专栏3.1:SARS危机期间第一次提出“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SARS危机是中国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遇到的一次突发性公共事件。它反映出改革发展实践中的某些具体偏差,反映出政府在公共卫生、尤其是农村公共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的欠账太多。从SARS危机中吸取教训,最具实质性的行动步骤是加快政府改革,实现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1. 从“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向“公共服务型政府”,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迫切要求。经济建设型政府,比照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是一个重大的进步。从改革的要求说,这又只能是一个过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建设型政府有两个严重的误区:一是政府长期作为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起主导作用;二是不恰当地把本应由政府或政府为主提供的某些公共产品,如农村公共卫生,推向市场,推向社会。国内外大量的实践证明,长期以GDP经济增长为主要目标,忽视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公平的增长是一种不可持续的增长。
2. 从“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向“公共服务型政府”,是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必然选择。市场化改革走到今天,已为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奠定了重要的基础。第一,市场经济的主体是企业而且主要是民营企业,政府不应当也不可能再充当经济建设的主体力量。第二,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是不成功的,日本也好,韩国也好,都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从政府主导型经济向市场主导型经济转变,是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趋势。第三,政府是市场经济的服务者而不是审批者,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创造市场经济发展的大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宏观调控。为此,从审批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转变,是一个需要尽快解决的重大问题。第四,政府不是国有企业的“婆婆”,也不能充当国有企业的“老板”,国有资产市场化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正确途径。无论从哪一个方面说,市场化改革都对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只有推动政府及时转变以GDP为中心的经济管理模式,通过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规政策环境和有序竞争的秩序,加大公共管理力度,保证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充分供给,才能为经济增长提供新的动力。
3. 从“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向“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新阶段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目标。经济转轨时期,政府在发展经济中的作用十分重要。但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随着社会不确定因素的逐步增多,政府就要强化其公共服务的职能。在SARS危机之初,政府出现应对机制不健全,某些地方和政府部门工作不力,反映了转轨进程中政府职能的现状,即经济建设的职能比较强,公共服务的职能相当薄弱。SARS危机告诫我们,政府把自己的主要职责放到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方面,才能使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同步进行,才能够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
|
资料来源:迟福林.从“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议.2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