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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探索与实践

  时间: 2010-05-17    已有人阅读过

统筹城乡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党中央根据新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和主要矛盾,致力于突破城乡二元结构,破解“三农”难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福建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城乡统筹与一体化发展,积极探索并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对策措施。当前,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城乡统筹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紧紧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有所作为,力争在机制体制上有新的突破,以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一、福建推进城乡统筹与一体化发展的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始终围绕以人为本这一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城乡发展,既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作用、工业对农业的带动作用,又发挥农村对城市、农业对工业的促进作用,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平等、和谐、协调发展的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1.突出城乡联动建设,城镇化水平有新提高
   进入新世纪以来,福建把建设海峡西岸城市群作为城乡发展的突出任务,认真实施《福建省城镇体系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闽江口、厦门湾、泉州湾三大城镇密集地区发展规划,与国家建设部共同编制《海峡西岸城市群协调发展规划》,全省基本形成了以中心城市为骨干、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基础的城镇体系。一是中心城市定位进一步明确。按照福建省第八次党代会部署,着力发挥福州省会城市服务全省的重心和辐射作用、厦门经济特区先行先试的龙头和示范作用、泉州创业型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发挥漳州、莆田、宁德拓展一线的骨干作用和三明、南平、龙岩纵深推进的前锋作用。二是中心城市进一步。认真实施《关于加快发展壮大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促进中心城市产业做强、规模做大、功能做优、环境做美。2008年三大中心城市GDP在全省的比重达60.5%,地方财政收入在全省的比重达到63.1%。三是区域城市联盟进一步推进。从规划对接、项目实施、机制建设入手,促进城市产业协作配套、设施共建共享和生态协同保护,实现了区域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四是小城镇建设进一步加快。坚持因地制宜、择优发展、突出特色、完善功能的原则,制定出台和实施促进小城镇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重点镇和特色村的发展。

随着海峡西岸城市群建设的顺利推进和发展壮大中心城市重大举措的有效实施,福建城乡建设快速发展,城镇在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日益增强。全省城镇人口从2000年的1443万人增加到2008年的1798万人,城镇人口规模增加355万人;全省城镇化水平从2000年的41.6%提高到2008年达49.9%,平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2.突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新改善

福建省委、省政府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公共财政开支范围,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2003年,福建省政府开始实施“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整个工程投资176亿元,每年建设约一万公里的通乡、通村硬化公路;2008年该工程圆满完成,实现了全省每个行政村都有一条硬化等级公路通往乡镇的预定目标,行政村通硬化公路率从2003年的不足53%,提高到2008年的96%。在此基础上,福建省又于2008年开始推进以行政村为节点的农村公路网络化建设和“村村通客车”工程,提升畅通水平,力争到2012年全省实现100%的乡镇和符合通班车条件的行政村基本通客车,逐步实现“路通车通”,形成城乡公交资源相互衔接、方便快捷的客运网络。

2004年开始,福建省采取资金捆绑扶持的办法,实施千万农村人口饮水工程、千座水库保安工程、千万亩农田节水灌溉工程、千万方山地水利工程、千万亩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千里河道清水工程等的“六千”工程, 5年间共投入43.85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1.33亿元。目前正在继续推进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计划用5年时间,基本解决全省近700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实现全省80%以上农村人口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

2006年,福建省政府提出在全省农村组织开展以农村垃圾污染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家园清洁行动”,完善村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健全农村垃圾清运和处理机制,全面清理公路沿线、河道两侧、村道里弄的垃圾,逐步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截至2008年底,全省开展“家园清洁行动”的乡镇达561个,占乡镇总数的60%;建制村6139个,占建制村总数的42.6%;累计通过验收合格乡镇459个、建制村5145个,分别占全省乡镇、建制村总数的49%和36%。目前,农民的卫生观念、卫生习惯发生显著变化,讲文明的乡风正在逐步形成。

此外,近年来福建积极开展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目前农村通电率达99%以上,基本实现了以县为单位的城乡同网同价。

3.突出“多予”、“少取”,支农惠农强农力度有新提升

福建省于2004年在全国率先推行免征部分农业特产税和全面免征农业税,全省农民年直接受益27亿元。在“少取”的基础上,福建省委省政府又按照存量调整、增量倾斜的原则,积极研究“多予”的办法,拓宽“多予”的渠道,整合财政性涉农资金,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形成了新农村建设的支农惠农强农政策体系。仅2003年至2006年,全省各级财政用于支持“三农”的支出就超过600亿元,“三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从2003年的20%左右提高到2006年的27%。

在扶持粮食生产方面,福建省通过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行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种粮免税、订单售粮直补、良种补贴等措施,全省农民直接受益25亿元。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方面,以特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切入点,构筑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了临海蓝色、闽西北绿色、闽东南高优农业三条特色农业产业带和畜牧、林业、园艺、水产等四大主导产业及九大重点特色产品。在农业产业化方面,着重扶持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上联市场、下联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机制,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全省40%以上的农户发展生产,有效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加快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积极探索“公司+协会(合作组织)+农户”经营模式,成为对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重要力量。在集体林权改革方面,率先在全国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至2006年底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工程基本完成;近几年来又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在林业投融资、森林资源流转、林业服务体系、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等方面着力突破。在农业保险方面,2006年在全国率先推行农村保险试点,围绕森林火灾、农村住房、水稻种植、渔工责任和渔船等5个险种开展试点,由省财政补助近4000万元。在解决困难乡村正常运转经费方面,由省财政计划安排转移支付资金4350万元,对全省67个县(市、区)的415个困难乡镇给予补助;对村级组织将适当提高办公经费的补助标准,每个行政村办公经费最低补助标准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7000元,3000人以上的大村提高到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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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迟福林 殷仲义
出版社:华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年03月
定价:6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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