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南城乡发展的基本情况
海南陆域面积3.4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200万平方公里,人口约854万,设有18个市县和一个洋浦开发区,建省以来,海南的城市化水平从1988年的25%发展到2008年的48.6%。但总体而言,海南的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市化水平实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海南城市化水平由建省之初的25%上升到2008年的48.6%,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2008年末的城镇人口比例为45.68%),但是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情况,我们把农垦的部分人口算作了城市人口,而这部分人口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如果扣除这部分人口,实际我们的城市化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约3个百分点,与发达省份差距更大。二是城市规模普遍较小。我省设市城市平均建成区面积仅25平方公里,平均城区人口仅23万人;而全国655个设市城市,平均建成区面积达54平方公里,平均城区人口达51万人,海南城市平均建成区面积与平均人口均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三是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低。由于长期以来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各级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有限,欠账较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低于全国城市平均水平。2007年,海南城市用水普及率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1%,燃气普及率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1%。这两年开始我们已经加大了城镇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的力度,这也是我们省建设生态省的一个措施。四是区域发展不平衡。沿海市县发展水平优于中部山区市县,东部沿海市县优于西部沿海市县。五是城乡差距呈扩大趋势。海南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由2000年的2.4∶1扩大到2007年的2.9∶1。同时基本社会保障的城乡差距也较大,2007年,我省城市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56元,而农村只有72元/人,城市高出农村两倍多。
二、以规划为抓手,走海南特色的城乡一体化发展道路
针对海南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问题,结合岛屿省地理单元的特征,海南省委省政府适时提出“要从岛屿地理单元的实际出发,坚持全省统一规划、整体布局,逐步形成产业特色鲜明、区域布局合理、陆海并举、城乡一体的经济结构”的发展战略,要求以城乡统筹规划为指导,促进全省城乡一体化发展,通过认真编制和实施规划,走出一条海南特色的城乡一体化发展道路。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厅先后和省政府的各个组成部门、有关规划设计单位一起组织编制实施了《海南城乡总体规划》、《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等省域规划,并正在编制《海南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总体规划》,坚持将全省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规划建设,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积极探索海南特色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道路。
(一)以《海南城乡总体规划》引领城乡统筹发展
2004年9月我们开始编制《海南城乡总体规划》,2006年4月该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实施。规划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两大中心任务,将全省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一规划,统筹协调全省资源的空间配置、加强对各类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合理布局区域基础设施,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规划把全岛包括农村在内的区域经济功能区划、产业分工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纳入整体系统进行统筹规划,实现了对全省城乡空间的全覆盖,对各行业、各部门规划的全集成,成为一个统一协调全省各市县、各部门发展的综合性规划。
规划将海南省确定为海洋生态圈、海岸生态圈、沿海台地生态圈、中部山地生态圈4个生态圈层结构,明确各个圈层的发展重点与原则,处理好生态保护与发展建设的关系;划定7个主体功能区,统筹城乡产业布局,大力发展以热带高效农业和海洋渔业为特色的第一产业,积极发展以海洋资源开发型工业为主体的第二产业,重点发展以旅游业为核心的第三产业,建立富有热带、海洋特色的产业体系,提升整体经济实力;规划确定了海南城乡发展的空间结构为“一个生态绿心、两条产业经济发展轴、五大空间节点(海口、三亚、琼海-博鳌、儋州-洋浦、东方)、一个半小时生活圈,使全岛形成了一个整体性和系统性很强的城乡空间架构;大力发展海口、三亚两个省域中心城市,积极发展琼海-博鳌、儋州-洋浦、东方三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快发展其他城市和县城镇,集约发展小城镇,形成重点突出、整体协调、持续发展的城镇体系,推动全省城镇化健康快速发展。规划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约97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0%,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共同繁荣,把海南省建成一个具有良好的热带海岛生态系统、发达的生态产业、自然与人类和谐的生态文化、一流生活环境的生态省、健康岛。
(二)编制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力求破解“三农”难题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2006年6月,我们开始编制《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该规划于2009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实施。规划紧紧围绕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方针,广泛借鉴国内外经验,深入研究海南“三农”问题,对海南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村庄建设等各个方面进行系统规划,努力创新海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机制,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规划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核心任务,充分发挥海南独特的热带高效农业和海洋渔业优势,构建海南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优势产业集群,推动农业产业化,促进全省农村经济发展;着力解决海南农村与城市发展的互动关系,加强城镇功能和产业向乡村地区辐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地区延伸;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建立城乡相对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和标准,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推进乡村居民点体系重构,引导形成以“小城镇-中心居民点-特色村庄”为主体的乡村居民点体系,改变现在村庄规模小、布局不合理的状态,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从而走出一条海南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