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后半叶,挪威农村地区完成了以自给自足的第一产业经济为导向的发展模式向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发展模式转变(1840~1900年)。1850年左右,贸易和作为交易媒介的货币使用更加普遍。新货币经济下建立以地方社区经济利益为重点的新制度势在必行。以市场为导向的重要创新机构由此诞生。19世纪的几十年间,新市场经济中重要的基础设施机构发展成型,包括:储蓄银行、保险公司(如火灾险)、商店,挪威经济领域的现代化进程与民主能力构建紧密相连。
一、地方自治政府
1937年开始,挪威各行政区拥有地方自治政府,成员通过选举产生。地方政府改革是民主的改革,同时也为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平台。地方税收使得各行政区在形成新制度、建立新组织等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地方储蓄银行和保险公司
企业家和中小型企业缺乏资金和金融机构支持,银行部门因此建立。1840~1910年,农村储蓄银行和保险公司通过社区动员积累资本,全国各地都建立了银行和保险公司,所有的郡市都有自己的银行。超过一半的地方政府建立了储蓄银行。
储蓄银行属于自主管理的非盈利性机构。银行筹集资金以支持地方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并已逐渐成为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主导者。
三、权益
挪威农业对经济增长的直接贡献无疑是有限的,仅3%的土地被开垦耕种(大约12000万公亩)。农场的平均规模很小,这无可置疑地制约了资本的融集。另一方面,农民是农场主,农场是提高资本和贷款保障的基础。大部分农民是森林的所有者,而且他们沿着狭长海岸线经营的渔业可以获取不菲的收入。
凭借农民的所有权益和经济能力只能建立小规模公司,因此建立合作社及社区集体所有企业成为挪威发展大规模商业的一个重要战略。
四、集体企业制
第一产业自身缓慢的资本积累促进了其他可行的企业所有权形式及资本融集方式的探索。集体企业制形式随之浮出水面。
集体企业制定义为:
*合作社
*市政府拥有的企业
*个体户
*基于公共财产建立的企业
储蓄银行制度是挪威农村首个、也可能是最重要的集体企业制度。之后,挪威在1870~1930年间建立了合作社机构。首先是类似于合作社的农业机构,之后是消费者合作社组织。合作社运动起源于欧洲,在挪威开始盛行。挪威合作社运动是在著名的罗奇代尔合作社4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借鉴了苏格兰罗奇代尔合作社的发展模式,罗奇代尔原则是指导国际合作社发展的基本原则),其特点为:
*入社自由
*实行民主管理
*根据社员生产产量进行分配
*支付有限股本利息
选举产生的地方议会在建立集体所有制企业中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这类企业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能广泛地动员小型资本投资以实现较大的共有资本金。
五、水力发电促进农村城市化
水电厂所有权和水电税收对挪威农村发展具有特殊的意义。挪威430个市镇中170~200个都从水力发电中获得收入,其中大部分市镇规模相对较小。这些市镇主要位于农村(山地)地区,面积占挪威领土面积的63%,人口占总人口的17%。通过发展水力发电,此17%的人口相比其他国民,享有着更好的地方福利制度。
市镇的收益源于其对发电厂拥有所有权,还来自于其收取特许权费(执照费),电力优惠及商业发展基金。具体运作过程是:市政局以成本价购买优惠的电力,再以市场价出售。特许权费作为收益计入地方企业发展基金,用于发展新企业和地方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