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和谐”的理念,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之一首次被提出,是在2002年党的十六大上。到了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被作为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再次被提出,立即得到了全党、全民、全国上下的一致响应。
2005年2月6日的《人民日报》社论,引用了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一段讲话,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涵十分丰富。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民日报》2005年2月6日)
自此,“内涵十分丰富”的“和谐社会”,成为2005年以来学术理论界热烈讨论的重大命题。
一、和谐社会:广义的和狭义的界定
如今,许多专家学者都试图对“和谐社会”的内涵和外延作出界定。概括起来,有广义的和狭义的两种解释:
广义的解释是从宏观层次来论述社会与经济、政治、文化、环境等诸多领域的有机联系,强调这一庞大系统中各个层次、各个领域互动的和谐关系。
狭义的解释则集中讨论人际关系或社会关系的“和谐”,这些关系大致包括3个方面:一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二是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三是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
虽然关于“和谐社会”的广义的和狭义的解释都有自己的理论支撑点,但是,笔者认为,狭义的解释可能更加符合提出这个概念的初衷,也更加顺应迅速接受这个概念并对其表示出异乎寻常的好感的民情。
二、构建和谐社会与协调社会各阶层的利益
近年来的研究表明,当前中国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是不一致的,这种不一致正导致他们的社会地位的失衡,并且逐渐以阶层意识的形式固化。而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是允许甚至鼓励社会各阶层充分表示各自的利益立场的——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因此,要正确处理好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党和国家(人民代表大会与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和所持的立场极为重要。如果把社会各阶层比作下场比赛的运动员,那么,党应该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以沟通、对话与协商一致的民主方式来制定各方都能接受的游戏规则,然后由政府来扮演根据游戏规则严格执法的裁判员。所以,党和国家的立场应该是中立的、公正的,其本身与长期所担负的职责之间必须没有利益关系。只有这样,社会各阶层之间才能在一个得到社会公认的秩序下,通过协调和妥协来维护和遵守游戏规则,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良性运行。
在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中,有两点是必须要处理好的。一是关乎经济利益的,要使社会各阶层都来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最起码的要求是“上不封顶,下要保底”;二是与人民的基本权益相关的,讲求的是“公平”和“公正”。所以,在这两方面,常常要求党和国家的社会政策要偏向于社会弱势群体,以国家的权威来平衡强势阶层与弱势阶层之间在社会经济地位方面“与生俱来”的不平衡。在这方面,有四个方面的工作需要我们去做:
1.使社会各阶层都能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因为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是所有社会成员共同创造的。在市场经济社会中,资本和“知本”常常表现为稀缺资源,所以其占有者在竞争中容易占上风。如果我们假设获得稀缺资源的机会本来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均等的,但从结果看,这些稀缺资源最终却被一部分人所占有。那么,从最初的机会均等到最后的赢者通吃之间,必然暗含着竞争失败者对机会的“出让”。赢者所以成为赢者,是输者对游戏规则大度的认可,如果输者蛮横不认输甚至借助于阴谋和暴力,那么,这样的市场上是不可能有赢者的。所以,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所有社会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占有了稀缺资源的赢者也应该“出让”他们的一部分赢利来回报社会,以争取社会对他们的占有的合法性的认可,亦即以此来换取输者对机会的“出让”。当然,共享结果不应是平均主义的“大锅饭”,而是“上不封顶、下要保底”的有差别的分享。
2.使社会各阶层都能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上述成果分享的制度或政策设计的原则,应该以社会各阶层,尤其是弱势阶层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为基础。如果弱者没有话语权,或者在信息方面不对称,就不能与其他社会阶层沟通,于是也就没有后续的协商一致。同时,作为弱势群体的一员,个人是无法与强势者对话的,所以,这就要重视社会中介组织——各类社会团体的作用。这样才能形成弱势阶层的集体话语权和对相关信息的公众知情权,这些权利应该得到国家的保护。从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和裁判员的角色和立场,国家应该考虑建立一种体制、机制和法制来保证所有社会阶层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并且保证信息的畅通。
3.使社会各阶层之间社会流动的渠道通畅无阻
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社会经济地位是不同的,而“人往高处走”却是人的本性。阶层理论认为,一个正常的社会,向上的社会流动的渠道应该是畅通无阻的。也就是说,一个人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来改变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争取在阶层的层级次序中向上流动。这样的社会流动使竞争中的失败者有可能翻身的预期,从而坦然地根据游戏规则“出让”这一次机会并且再等待及争取下一次机会。这就是在制度经济学中所强调的,“好”制度应该是可预期的。
4.使社会各阶层对社会整体利益的认识趋于一致
社会各阶层之间的沟通、协商和妥协是建立在对社会整体利益认识一致的基础上的。社会整体利益高于一切,参与竞争的人都必须维护它,以使这场游戏能够可持续地进行下去,而不是当自己不如意时就用非理性的方式来毁了这场游戏。各阶层都应该认识到,只要游戏继续进行,所有的人就都能从中分一杯羹(当然会有多有少,但不会没有)。同时,在游戏中取胜的期望可以寄托在下一次。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整体利益就是使一个可以被社会各阶层接受的游戏可持续地进行下去。在这一点上,所有的社会阶层,都应该服从大局。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5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