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投资公司成立,探索新的外汇经营管理体制
2006年上半年,国家成立专题研究小组对加强外汇储备管理和拓宽外汇投资渠道进行研究。2007年初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坚持依法合规、有偿使用、提高效益、有效监管的原则,积极探索和拓展外汇储备投资渠道和方式,成立外汇投资公司,实行政企分开、自主经营。
2007年3月,国务院牵头,14个部门参加,成立外汇储备运用工作小组,研究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设立中投公司,开展国内国有重点金融机构股权投资、境外金融产品直接投资,拓展渠道提高长期收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据此制定了中投公司组建方案。2007年8月,国务院原则同意组建方案,批准成立中投公司筹备组,正式开展中投公司筹备工作。2007年9月29日,中投公司挂牌成立。中国投资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2000亿美元资本金来源于1.55万亿元特别国债。
作为中投公司的子公司,中央汇金公司整体并入。在分工上,汇金将继续做股权投资,即承担推动银行改革的任务,发挥国有金融机构国有股份持有人和注资平台的作用,而母公司中投公司主要负责海外运作。
中国投资公司的定位主要是追求超额回报,实现国家外汇储备的保值、增值;对当前金融系统流动性的收缩;对冲宏观经济的波动。中投公司进行专业化操作,实现收益是其首要目标。
中国投资公司在正式成立前的第一单是以30亿美元购入全球最大私人股本公司黑石公司低于10%无投票权的股权,并承诺至少持有4年。2007年12月19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宣布,与美国摩根士丹利公司达成交易协议,将购买约50亿美元由摩根士丹利的一种到期后须转为普通股的可转换股权单位,待转换后将持有摩根士丹利股份不超过9.9%。
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成立,不仅可以对外汇资金进行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提高外汇资金运用效率和效益,其政策性意义更加深远,对于缓解流动性过剩问题,以及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