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社会再分配要立足于社会的公平与稳定,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今年十六届五中全会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促进社会和谐是我国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必要条件。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解决民生问题。从“和谐”两个字眼来看分析:“和”字,左边一个禾,右边一个口,就是人人要有饭吃。“谐”字,左边一个言,右边一个皆,就是人人要有话讲。为什么要坚持以人为本?因为人有了口,有了口就要吃饭,就要讲话。所以人口问题是必须强调的中国基本国策。在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之后,我国的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利益主体多元化、社会群体分化已经成为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客观现实。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我们考虑社会再分配的问题,说到底就是要为下一步发展提供一个公平与稳定的社会环境。
(1)我国的经济发展需要一个公平和稳定的社会环境。改革开放27年的实践证明,适度的收入分配差距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但是过大的收入差距不仅会挫伤劳动者的积极性,还会降低全社会的消费水平,从而严重地削弱经济发展的动力。
(2)我们要建设的和谐社会是一个公平与稳定的社会。经过27年的市场化改革,我国迅速由一个平均主义的社会转向收入分配差距比较严重的国家,而且形成了相当数量的困难群体,积累了一些社会风险因素。这是我们必须正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的问题。
(3)经过20多年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我们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物质基础,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我们的财政能力大大提高。可以更好地发挥社会再分配的功能,如果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可以促进社会公平与稳定。
二、社会再分配的重点是关注困难群体
我们现阶段社会再分配从哪里入手,抓什么重点?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使全体人民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主要的矛盾在困难群体。如果我们集中精力把困难群体的问题解决好了,就可以有效地解决社会公平和稳定的问题。
(1)对困难群体的支持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责任,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和国家财力的逐步增强,要把解决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现阶段必须关注三大困难群体:一是农村贫困人口。我国有2610万农村人口年人均收入不足668元,生活在绝对贫困线以下,还有4977万农村人口年人均收入不足924元,属于相对贫困,而且,以上绝对贫困线和相对贫困线标准明显偏低。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每年还要出现数百万的失地农民,目前总量已经达到4000万~5000万人。由于很多失地农民缺乏必要的非农产业谋生技能,加之征地补偿中存在一些不公正现象,他们的生产生活也面临较大困难。二是城市下岗职工。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至今已向社会释放出下岗职工约3000万人。目前,包括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等在内的城市低保对象约2200万人。三是农民工。1亿多进城农民工的基本权利维护和社会保障问题也迫切需要寻求解决之道。
(2)为困难群体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已经是当务之急。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但是还要看到,我国的经济发展相当不平衡,一些困难群体还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基本的生活还无法保障,还谈不上进一步的发展。社会主义提倡先富帮助后富,提倡共同富裕,关键是要救助这一部分社会群体。
(3)社会再分配要立足于提高困难群体的致富机会和能力。要注重困难群体的利益表达,完善公共教育和公共医疗,使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困难群体倾斜。在这些方面,要有妥善的公共政策,要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来保证。
三、完善社会再分配必须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我们要实施有效的社会再分配,恐怕很难绕开如何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有人说,过去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导致收入差距扩大,出现了两极分化,所以现在应该颠倒过来,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这是把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和两个不同的概念混淆起来了。
(1)搞市场经济必须实行公平竞争,要讲究效率,不讲究效率的市场经济就不是好的市场经济。在计划经济的时代似乎很公平啊,每个人每月三两油半斤肉,但是大家不希望要这种贫穷的公正。因此,实现社会公平,搞好社会再分配并不是要再回到计划经济时代的平均主义。
(2)市场要讲求效率,也要强调公平竞争;政府要强调公平,也要提高效率。一个是有效地更好地创造财富,一个是更好地实现公平,实现互相促进。使公平与效率有机地结合起来,而不是一个简单的效率优先或者公平优先的问题。
(3)我们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无非是要调动两个积极性,一个是市场的积极性,以效率为基础;一个是政府的积极性,以公平为基础。不能厚此薄彼。因此,我们搞社会再分配,基本原则应当是公平效率并重。要在经济发展的同时,逐步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在这方面,政府责无旁贷。
四、完善社会再分配的着力点是深化改革
现阶段我国完善社会再分配的根本动力是要依靠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们要在农业税免除之后,继续深入进行农村综合改革;解决农民工的问题,要依赖于户籍制度等一系列的改革;为困难群体提供基本的生活保证,就要继续进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面对老百姓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整个公共服务体系都要进行改革。我们还需要加快建设公共财政,这是我们搞社会再分配的基础。
(1)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否定改革、反对改革的思潮。从历史经验看,对改革有不同的看法,有争论,甚至有反复,并不奇怪。不仅过去有,现在有,将来可能也会有。中国的改革就是在不断反复中前进的。问题不在于有没有争论,有没有反复,而在于我们能不能排除干扰,能不能坚持改革。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前途和命运的重大决策,退回到计划经济是没有出路的,广大人民群众是不会答应的。从整体上看,27年来,中国之所以发生如此大的变化——经济发展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综合国力增强,国际地位提高,所有取得的成就都是跟改革开放分不开的。
(2)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推进改革,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我们要解决经济体制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保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必须深化改革;我们要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一个和谐社会也必须深化改革。改革还任重道远。我们的改革既不能停顿,更不能倒退,必须加快推进。
(3)只有着力推进改革,尤其要把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重点,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才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才能有效地搞好社会再分配。政府是搞好社会再分配的关键,要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效率,同时要防止权力“寻租”性腐败,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怎么做?首先,政府要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其次,政府要在二次分配中发挥作用。比如,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不合理现象,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解决医疗救助、义务教育以及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等问题;另外,要建立利益的表达对话机制,扩大公民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使公民在参与社会活动中建立新的和谐关系。